台南市前議長綁標工程收賄1億 最高法院判14年徒刑定讞
2019-03-28 聯合報
記者林孟潔╱即時報導
https://i.imgur.com/nirbzI6.jpg
黃郁文。本報資料照片
前台南市議長黃郁文、議員翁定澤(原名翁朝正)在公共工程標案收賄1億元,一、二審
黃郁文被依貪汙罪判刑20年、褫奪公權8年,更一審改判黃郁文14年徒刑、褫奪公權7年,
沒收1億元犯罪所得;翁定澤7年徒刑、褫奪公權4年,最高法院今天駁回上訴定讞。
另外,黃郁文的機要秘書尤泰盛判刑4年、褫奪公權2年;審計部台南市審計室課長何文安
判刑5年、褫奪公權3年,沒收400萬元犯罪所得定讞。
判決指出,黃郁文、翁定澤是台南市第14屆議長和議員,兩人1998年在台南市府發包的「
和順寮工程」,找亦慶營造負責人黃義明商量後,決定由黃義明提供賄款為代價,雙方合
作綁標。黃郁文利用職權使和順寮農場工程監造設計包商變更「投標須知說明書」,由亦
慶營造以19億餘元得標。後來黃義明又允諾付給黃郁文2000萬作為條件,要求追加工程預
算4億元,並在議會順利過關。黃郁文、翁定澤共同收賄1億元。
黃郁文仍否認與黃義明等人因本案工程碰面,更未收受賄賂;翁定澤也強調,黃郁文從未
指示他與黃義明等人接洽本案工程,他未收取賄款,不過未獲法官採信。
新聞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3724285
=============
現在62歲 可以在獄中歡慶70大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