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為工程界從業人員回個文分享一些消費者保護自己的方式
這種狀況你不會是第一個,也不會是最後一個
工程統包基本上都錢來的快去得也快,所以操作失當周轉不靈就是跑路
這方面消費者很容易變得求償無門
分享一下該怎麼保護自己
首先,工程合約是一定要簽訂的,不論是家中整修、新屋室內設計等等
至於工程合約內需要有哪些內容?彙整如下給個方向:
1.材料指定
2.工期
3.付款期程
材料與工期這部分就沒什麼操作空間,都是客戶指定材料,工期部分由業主與包商討論
付款期程就很重要了
有買過預售屋應該都清楚,建商會分期間跟客戶收錢,也就是所謂的頭期款
完工簽收交屋單後才有銀行專員來協助辦理尾款貸款
這邊就要先說一下工程界的薪資結構:材料、工錢與包商利潤
這方面就在工程合約內簽訂,有幾個方向可以提供參考如下:
1.材料與進度
也就是材料進場付清材料費,其餘費用則依照進度付款
我打個比喻
阿明家是3樓的透天,今天小明想要外牆二丁掛全面整修翻新,找了美美工程行統包
簽訂工程合約時雙方說好:
A.材料進場即付清材料費(如進500箱二丁掛則付清二丁掛費用)
B.其餘工程款項則分樓層結算(1樓完成付款20%、2樓完成付款20%,3樓完成付款20%
完工拆架清潔完畢後付清餘款)
2.進度結算
這就純粹把材料費用攤進去工程費用內,依照工程進度付款
3.月結
這種就很簡單,比如工程5個月,美美工程行就每個月向阿明收款20%,工期5個月內完工
美美工程行就不算違約,這種有缺點就是如果明明工期3個月就可以完工的東西,包商
一定拖到5個月剛好,因為早完工也不會早付錢,除非一開始就說好提早完工就付清這樣
4.完工後一次付清
很少這種方式,因為包商也擔心業主付不出來(除非像是換窗簾、隔間改設這種小工程)
其實最多的就是都不打合約,直接用說的,消費者會求償無門
不論是什麼工程,只要牽扯到2種工種以上,建議就是與統包打合約
然後以進度去計價付款,這樣一來消費者至少有保障,二來也不太擔心付了錢結果人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