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公布去年PM2.5最嚴重前三名 都非工業區縣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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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11 11:42聯合報 記者彭宣雅╱即時報導
環保署今天公布107年各縣市PM2.5的年平均值,對照環保署訂定的年平均值15(微克/立
方公尺)標準,全台22縣市僅有6縣市達到標準;PM2.5最嚴重的前三名都不是工業區縣市
,環保署表示,空汙問題複雜,這三縣市主要是因為位於下風處所致。
環保署擬把懸浮微粒的標準往下修,但PM2.5細懸浮微粒標準還是維持原先的年平均15(微
克/立方公尺),近期召開多場空氣品質標準修正公聽會。環團認為應比照世界衛生組織
和先進國家標準加嚴管控,環保署則認為要務實建立標準,四年檢討一次,因為現在的標
準,西部地區幾乎都達不到。
環保署公布民國107年、最新的統計資料顯示,若以PM2.5年平均值15為標準,全台僅有基
隆市(13.2)、台北市(14.4)、台東縣(8.1)、花蓮縣(9.2)、宜蘭縣(10.5)、澎
湖縣(14.6)達標。
PM2.5年平均值最嚴重的縣市前三名,則是雲林縣(25)最高,其次是嘉義市(24.5),第
三名是台南市(23)。環保署空保處副處長謝炳輝表示,PM2.5除了縣市本身的汙染排放外
,這三縣市可能在下風處,環保署也注意到各縣市空汙會彼此相互影響。
謝炳輝說,歐盟PM2.5的目標標準訂的是10(微克/立方公尺),但沒有強制各國多久可以
達到目標,各國會依照自己的現況逐漸改善。
地球公民基金會副執行長王敏玲表示,2011年底環保署與環團在討論PM2.5年均標準時,環
團就希望一步到位,以年均值10微克為標準,當時環保署以國內還沒有實證研究為由,用
15為標準。經過七八年後,國內以國衛院郭育良教授為首所主持的計畫,明確有實證研究
證實15微克的年均值沒有辦法保護國人健康,因此環保團體才希望PM2.5年均值標準重新檢
討時,應該下修到世界衛生組職(WHO)10為標準。
王敏玲說,若真的不行,至少也要跟美國的12微克一樣。她認為,訂10、12本來就是一個
目標,2012年我國公告PM2.5年均值標準時,也是多數縣市都達不到,但成為目標,多數縣
市就會努力去靠近,不能因未現在達不到10或12的標準,就不往下修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