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姓男子在南科拾獲筆電、硬碟,卻衍生「撿到變竊盜」,民眾拾獲遺失物應如何自保?
保二總隊南科分隊長顏良翰建議,看見遺失物,要送到就近的派出所,最好全程錄影,若
在公共場所,可請管理人、保全等第三者見證,或打電話向110報案,請員警前來處理。
律師許世烜也認為,發現遺失物切勿妄動,因當下無法得知失主有無報案失竊,因此應直
接報警處理,強調若沒做好自我保護之道,有時候會「跳入黃河也洗不清」。許世烜說,
該個案只是單純的財產遭竊與否,若來路不明的遺失物,內容牽涉到犯罪的刀械、槍枝、
爆裂品等,恐怕還會惹來嚴重的官司。
至於失主是否涉及誣告,他指出,失主東西不見,並未捏造事實或偽造證據,應該難以成
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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