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forsakesheep (超.歐洲羊)》之銘言:
: ※ 引述《qq204 ()》之銘言:
: 推 lungyu: 9月沒正式報案吧 10/30 11:44
: → forsakesheep: 是不願意報案還是警察勸說不要報案 10/30 11:45
: : #1VcsnGh8 這篇說有報案但無法指認所以沒成案...
: 擄人應該算是妨礙自由吧?
: 中華民國刑法 第二編 分則 第二十六章 妨害自由罪
不用說到妨害自由
https://reurl.cc/7onqMN
這個就明顯是強制罪
女生和房東還有去警局調監視器
警方不就已經得知了嗎?
然後這是公訴罪
女生不配合你警察還是要主動偵辦啦
為什麼還敢公然騙人啊
這不是吃案 什麼是吃案???
開車到少人又暗的路上惡作劇 這他媽哪一國的神探來判斷的?
驚悚殺人案在台南發生 黃偉哲讚警察:就是不會吃案
作者:
XBUCKXMR (träume)
2020-10-30 13:25:00好像是女生跟房東講 房東跟警察講 警察自己調的吧女學生不願報案也無法指認
作者:
LeonKuo (里昂)
2020-10-30 13:27:00那是警察說法 我是不信啦
作者:
XBUCKXMR (träume)
2020-10-30 13:28:00都會用dcard了 如果被吃案不會講?
作者:
jileen (發瘋的說書人)
2020-10-30 13:28:00天知道他背後是不是有什麼關係
作者: mimiIce (J) 2020-10-30 13:29:00
一樓 女學生當天是被房東載去派出所報案的
作者:
zirong (凜冬將至)
2020-10-30 13:30:00是網友說的不願報案還是被勸不要報案??
作者:
zirong (凜冬將至)
2020-10-30 13:32:00一樓就不清楚,所以用了好像兩字來...
作者:
XBUCKXMR (träume)
2020-10-30 13:32:00原來是被載去報案的 那不願指認是?
作者: CaoBao (吾乃三國第一猛將!) 2020-10-30 13:32:00
不願報案去警察局幹嘛,泡茶嗎
作者:
XBUCKXMR (träume)
2020-10-30 13:33:00打錯 無法指認 都被載去報案了應該會說應該是這個人吧
作者:
LeonKuo (里昂)
2020-10-30 13:34:00作者:
aalxxss (買一送一)
2020-10-30 13:34:00太暗了沒看清長相所以無法指認吧
作者:
aalxxss (買一送一)
2020-10-30 13:35:00而且都已經記錄車牌了所以也不是完全沒有線索啊
作者:
zirong (凜冬將至)
2020-10-30 13:36:00警察會叫你不要惡作劇
作者:
brella (府城嚴選臭懶趴)
2020-10-30 13:38:00刑法308條看一下
你是不會看新聞嗎 就太被害人沒辦法辨識出嫌犯來台南版洗版 四趴仔也很閒
作者:
LeonKuo (里昂)
2020-10-30 13:40:00我覺得第一個被害人也是很單純 畢竟還是學生 被警察輕鬆唬爛過去 警察要吃案不會直接跟你說:你好 我要吃案 不是easy的業績 我可是不辦的喔
作者:
brella (府城嚴選臭懶趴)
2020-10-30 13:46:00強制罪什麼時候變成非告訴乃論?
作者:
KarlMarx (抗議WTO無罪!立刻放人!)
2020-10-30 13:47:00作者:
LeonKuo (里昂)
2020-10-30 13:48:00我覺得319槍擊案也不能報案 因為阿扁沒看到犯人 無法指認
作者:
sorl001 (深夜違停)
2020-10-30 13:48:00警方不夠細心,但強制罪是告訴乃論
作者: JayceYen (Jayce) 2020-10-30 13:49:00
幹你娘垃圾警察
作者:
qq204 (好想放假...)
2020-10-30 13:51:00以後蒙面大概都開無敵星星了
作者:
skyhal (halKRO)
2020-10-30 13:52:00垃圾市長講垃圾話~”~
作者:
ftvs (B1轟炸機)
2020-10-30 13:52:00少子化,8+9都能當警察,未來軍警公教的素質沒有最爛只有更爛
看了樓上分享的更新... 去警局想報案變成純說明這不是被請回是什麼@@???未遂就當沒發生過了?
作者:
fkps50106 (越接近夕陽影子越長)
2020-10-30 13:56:00刑法304條第一項 是公訴罪沒錯
作者:
qq204 (好想放假...)
2020-10-30 13:58:00以後報案可能需要自己先把法條查清楚再去報
其實警察素質越來越好....大概再10年人民應該會顯著有感,內外軌大減必然結果
以後想報案被請回必須自己先上網紀錄事件經過不然公關消息一放一堆人都要當女同學的錯了
作者:
ftvs (B1轟炸機)
2020-10-30 14:01:00那當初的員警鞥要汰除了!懶惰害死人了!
作者:
qq204 (好想放假...)
2020-10-30 14:01:00不是比人脈然後靠記者顛倒是非? 現在也差不多
作者:
qq204 (好想放假...)
2020-10-30 14:04:00上面腦殘狗官要看績效阿
警鴿被瞧不起不是偶然的 坐領乾薪 只敢挑軟柿子吃 爛透
作者: tdlions (竹節蟲) 2020-10-30 14:42:00
有人一直要帶成是某人些批鬥綠色的風向 頗呵
作者:
iamcnc 2020-10-30 14:49:00咦 這是吃案沒錯啊
事發的小路監視器似乎平常沒通電,在Dcard長榮校版有學生說之前車禍要調畫面才知道那邊監視器沒通電。警察是從附近監視器找出行跡可疑的車輛請女學生去指認,並沒有拍到犯人擄人的畫面
有點不懂爭執這個幹嘛,不管有沒有成,一開始的證據幾乎不可能押起來不是?
應該是因為沒有作案影像,所以警察也不能主動抓人女學生也無法指認,大概真的是沒辦法抓。但沒想到之後竟然還是不處理監視器跟路燈
不能押起來 讓嫌犯知道他已經被發現被盯上了 很難嗎
作者: lostmind 2020-10-30 14:58:00
雖然不能主動抓人,但是如果主動去嫌犯家問看看,犯人也知道有風聲了......
啊對了,9/30的事件,那陣子大潭不是大範圍停水就是大範圍路燈全部停電= =
作者:
jameshcm (億載金城‧武)
2020-10-30 15:35:00怎麼可能監視器沒通電?有人監視攝影機在關電的嗎?想也知道是壞了沒修
作者: ihczfu 2020-10-30 16:03:00
你信台南警察的話??也太天真了吧笑死
校園週遭發生的事,就不能等閒視之,畢竟是學生人數很多的地方。
紅明顯,所有罪都是公訴罪,公訴對應者叫自訴,非告訴乃論對應者叫非告訴乃論*非告訴乃論對應者叫告訴乃論
感謝樓上 總之我看法條 強制罪是非告訴乃論 應該沒錯吧
作者:
nodash (nodash)
2020-10-30 17:50:00亂扯一堆,路燈是警察該處理的嗎?
作者:
newererw (認識是感情的開始)
2020-10-30 17:50:00公訴罪打臉市長
作者: Lipton66g (豬在天空飛) 2020-10-30 17:53:00
西瓜生長的時候晚上是不用照光沒錯
作者: qmzoak (零零發) 2020-10-30 18:04:00
哈哈 垃圾城市 只敢在道路規劃好的地方抓交通違規廢物台南
作者:
newererw (認識是感情的開始)
2020-10-30 19:04:00現在警察認為女大生沒報案 但非告訴乃論可以不偵查嗎?警察局受理報案 自動判定為惡作劇結案 警察局兼法院?
作者:
ex42r1 (恬靜沉鬱)
2020-10-30 19:57:0028抱歉上面誤按推錯…請無視
作者: nforcex 2020-10-30 20:29:00
1982被反擊拳尻到不醒人事 有夠糞
作者:
kismetss (kismetss)
2020-10-30 22:44:00奇怪,有些人看事情不是看對錯,是先抹4%仔...
聽說這次台南補了一堆菜雞啦 看這些老警察退光會不會改善
作者:
ftvs (B1轟炸機)
2020-10-31 06:56:00老警察素質差,少子化8+9菜鳥警察能力不夠
作者:
Fanlic (slideaway)
2020-10-31 08:45:00報案還是用110或app 派出所一堆拖垮認真警員的垃圾鴿 不然悲劇只會重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