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警執行「取締路口不停讓行車執法專案」降低行人交通事故發生
記者翁聖權/新營報導
為擺脫「行人地獄」惡名,配合警政署「全國同步擴大取締路口不停讓行車執法專案」,
新營警分局在新營區中山路圓環,以手持交通宣導牌面,並輔以大聲公等方式,對行經路
口之行人、機車及汽車等進行交通安全宣導,希藉由這種方式加深用路人交通安全觀念,
降低行人交通事故死傷。
新營警分局提醒駕駛人,汽、機車或慢車臨近行人穿越道,無論直行或轉彎,若距離行人
行進方向不足三公尺(約一個車道寬),且汽車前懸或機、慢車前輪進入行穿道上,因而
迫使行人停步或讓道者,即構成違規;在未劃設行人穿越道(斑馬線)的路口,亦有自人
行道或路段沿延伸對應的隱形行穿道存在,駕駛人仍須注意四周行人動態,隨時做好停讓
的準備。
另行人穿越道路時,請記得安全五字口訣「停~停人行道不強行」、「看~看看號誌小綠
人」、「轉~轉左轉右等車停」、「揮~揮手微笑表謝意」、「動~動身起步快步行」,
且儘量靠路邊行走。駕駛人應尊重行人路權優先,注意前方狀況,減速慢行,尤其行近行
人穿越道及交岔路口務必減速,並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以防止交通事故發生。
記者翁聖權/白河報導
警政署五月份執行為期一個月「全國同步取締路口不停讓行人大執法」專案,白河警八日
上午以快閃活動,宣導「路口慢看停行人優先行」,並加強執法取締。
白河警分局副分局長廖進添八日上午率同交通組長林世宗等員警與志工,手持宣導短語牌
於白河區沿路踩街至人潮聚集路口,向來往車輛宣導行人路權,提醒駕駛人行近行人穿越
道及交叉路口時,請務必減速並暫停禮讓行人優先通行,並針對路口各項違規行為加強執
法。
經統計分析一一二年一至四月份,白河警分局轄主要肇事路段,白河區為中山路、國泰路
及新生路段,後壁區則是台一線、市一七二線及南七八線路段,東山區在新東路、中興路
及一六五線路段。發生時段則以八至十二時及十六至十八時肇事頻率最高。
白河警分局指出,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以及轉彎時不暫停讓行人
優先通行(除禁止行人穿越路段外),最高處罰三千六百元。若行經無號誌交叉路口及巷
道不依規定或標誌、標線指示或遇閃光紅燈未停車再開,最高處罰一千八百元。請駕駛人
務必遵守交通規則,以免荷包失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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