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下在此列出幾點所見到跟騎樓相關的爭議及可能違規
感覺有些情形大部份是發生在非市區,看市政府能否解決
歡迎各位網友補充討論
1.騎樓停放汽車,目前規定是不開放
2.騎樓停放機車腳踏車,但是沒有留一定的空間供行人行走
3.住戶封閉騎樓作為住處,無法通行
4.店家利用騎樓作為商店營業之用,增加營業空間,行人無法或幾乎無法穿越
5.騎樓墊高地面,為了方便停車,因此在路肩與騎樓中間的水溝蓋上方建有斜坡,不確定是否算侵佔公有地
6.斜坡或者水溝蓋上方,堆放雜物如盆栽等,
7.在路肩堆置雜物,廣告看板與旗幟,三角錐,不讓他人在家門口停放汽機車
8.部分機車行,用雜物及機車佔用路肩營業修車,營業空間從室內一直延伸到路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