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黃得時解釋"何謂台灣文學"時劃分了五個做為台灣文學的標準:?
1、作者出生在台灣,他的文學活動在台灣做的情形?
2、作者出身於台灣之外,但是在台灣久居,他的吳學活動也在台灣做的情形?
3、作者出身於台灣之外,只有一定期間在台灣作文學活動,此後,再度離開台灣的情形
?
4、作者雖出身於台灣,但他的文學活動在台灣之外的地方做的情形?
5、作者出身於台灣之外,而且從未到過台灣,只是寫了有關台灣的作品,在台灣之外的
地
方做了文學活動的情形?
想求尋第五點的例子,目前只有找到
1.撒瑪那扎《福爾摩啥》
2.盧若騰《東都記》
已經找了一陣子,但是想得到更多答案,想詢問版上各位大大,也想和大家討論關於第五
點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