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op
同事的媽媽在 6/1 22:42分 龜山區萬壽路1段17K往桃園方向發生車禍,在騎車時遭機車撞
倒
,再遭到汽車撞傷,汽車人士不承認自己撞到傷者,詢求當時有現場目擊證人及行車記錄器
。
連絡電話:田小姐0978663335
ps傷者已不在世了,留下兒女需要扶養,
希望這件事能落幕,
可惡的是警察當時未將肇事汽車扣留,還讓肇事者開回家,對方的口氣跟態度整個讓人火大
!
拜託板上的人能將這件訊息留傳給身邊的人,謝謝幫忙
所以撞人的車不扣留,好讓肇事者回家把車洗乾淨?,再把車內行程記錄器洗掉嘍,事後就
沒有證據,好讓肇事者可以撇開責任?
而且當下汽車肇事者還在旁邊觀看,像路人甲,汽車肇事者的心態很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