柿子挑軟的吃,這點不管是政府警察還是民眾都一樣。做過一個實驗,檢舉龜山
文三一街33號車道口紅線違停。除了拍照檢舉之外,每個兩小時打110通知警方開單(
法規限定警方才有權兩小時連續開罰) 持之以恆兩星期後再也沒有車敢停這裡(很怪的
是29-31號幾乎都沒人敢停,只因為該社區在前面樹上掛了一個牌子違停照相舉發) 但
是如果放著兩個月完全不管,違停車輛又跑出來了。
之前的憲訓中心文三一街偶數號人行道停滿違停車輛,完全不能過。阿兵哥放假
只能走到對面人行道再走到文化三路,既慢又危險。經過我不斷檢舉和協助警方向桃
市建管處釐清這不是私人用地而是人行道,可以開單之後,開單一個月下來之後再也
沒人敢停。到現在進一步人行道改建加高車輛也停不上去。改變要持之以恆,讓別人
(違停民眾、警方、市政府公務員....)知道你是玩真的,自然會收到效果。
PS:
1.檢舉APP是桃園警政 搭配相機時間戳(把照片加上時間日期)
2.紅線違停成案條件以下任一成立即可
A.駕駛座開車門+清楚車號
B.駕駛座無人+前後車牌清楚車號
C.兩張照片清楚車號(前後任意兩張)+時間間隔三分鐘
作者:
OfficeGL (努力上班族)
2020-04-28 12:37:00推好心人
作者:
REAW (LoveLoveLove)
2020-04-28 12:39:00真的需要多一點這種人可否來個教學文章,我們一起讓桃園更好
作者: magicrton 2020-04-28 12:53:00
推 覺得很難保持下去維持的心...
作者:
fcz973 (名蒸蛋柯南)
2020-04-28 12:55:00我們社區一樓有個宮廟門口各種雙逼紅線違停,寫檢舉函完全沒用,也不可能拍照,因為他們就一群坐在一樓在幹古。後來發現里長是主委後就放棄檢舉了....
紅線違停不用這麼久吧,就是連臨停都不行,兩張時間不同的照片就可以了
違規臨時停車和違規停車的差別(300元/900元)實務上紅線違規停車警方標準就是3分鐘才開罰忘了提33號之前是宮廟 最近才搬走
作者:
west1234 (west1234拉)
2020-04-28 13:21:00推
事在人為 警方不開單 就打電話問110警政督察室電話向督察室反應員警不開單不作為是否有瀆職問題為了檢舉這檔事得罪了社區愛違停的鄰居 導致我主委都選不上 檢舉之前當中利害得失考慮清楚 有空再寫教學
作者:
tina3 (超巨大蚯蚓)
2020-04-28 13:33:00推
請問版主 紅線違停 民眾檢舉照片2張間隔需3分鐘?
隔三分鐘的用意是避免對方辯解他在蠕行而非停車還有就是提高國庫收益
作者: Lois1206 2020-04-28 13:48:00
推
作者:
chpop (售電動車)
2020-04-28 14:02:00推。幫大家水準提升
作者:
lycmse55 (苡Chinn)
2020-04-28 14:22:00偷吃步就是前後迅速拍完車牌後 時間戳章自己隔三分鐘
作者: tofukingkion (豆腐) 2020-04-28 14:25:00
推教學!
作者:
shu1004 (Neo)
2020-04-28 14:31:00如果被檢舉人與檢舉機構關係良好,會被洩漏個資報仇嗎
這就是利害得失要考量的點 怕就不要做 留給敢的人做
作者:
jpteru ( )
2020-04-28 15:01:00我都填真名沒在怕的 沒有這麼多人有那種關係啦
作者:
testutw (末撤)
2020-04-28 17:51:00本來就該檢舉 偏偏有個市長在那邊唱反調
作者:
OfficeGL (努力上班族)
2020-04-28 20:37:00推好心人
作者:
REAW (LoveLoveLove)
2020-04-28 20:39:00真的需要多一點這種人可否來個教學文章,我們一起讓桃園更好
作者: magicrton 2020-04-28 20:53:00
推 覺得很難保持下去維持的心...
作者:
fcz973 (名蒸蛋柯南)
2020-04-28 20:55:00我們社區一樓有個宮廟門口各種雙逼紅線違停,寫檢舉函完全沒用,也不可能拍照,因為他們就一群坐在一樓在幹古。後來發現里長是主委後就放棄檢舉了....
紅線違停不用這麼久吧,就是連臨停都不行,兩張時間不同的照片就可以了
違規臨時停車和違規停車的差別(300元/900元)實務上紅線違規停車警方標準就是3分鐘才開罰忘了提33號之前是宮廟 最近才搬走
作者:
west1234 (west1234拉)
2020-04-28 21:21:00推
事在人為 警方不開單 就打電話問110警政督察室電話向督察室反應員警不開單不作為是否有瀆職問題為了檢舉這檔事得罪了社區愛違停的鄰居 導致我主委都選不上 檢舉之前當中利害得失考慮清楚 有空再寫教學
作者:
tina3 (超巨大蚯蚓)
2020-04-28 21:33:00推
請問版主 紅線違停 民眾檢舉照片2張間隔需3分鐘?
隔三分鐘的用意是避免對方辯解他在蠕行而非停車還有就是提高國庫收益
作者: Lois1206 2020-04-28 21:48:00
推
作者:
chpop (售電動車)
2020-04-28 22:02:00推。幫大家水準提升
作者:
lycmse55 (苡Chinn)
2020-04-28 22:22:00偷吃步就是前後迅速拍完車牌後 時間戳章自己隔三分鐘
作者: tofukingkion (豆腐) 2020-04-28 22:25:00
推教學!
作者:
shu1004 (Neo)
2020-04-28 22:31:00如果被檢舉人與檢舉機構關係良好,會被洩漏個資報仇嗎
這就是利害得失要考量的點 怕就不要做 留給敢的人做
作者:
jpteru ( )
2020-04-28 23:01:00我都填真名沒在怕的 沒有這麼多人有那種關係啦
作者:
testutw (末撤)
2020-04-29 01:51:00本來就該檢舉 偏偏有個市長在那邊唱反調
作者: djmw (djmw) 2020-04-29 03:42:00
推
作者: djmw (djmw) 2020-04-28 19:42:00
推
作者:
ellcon (nothing)
2020-04-28 21:35:00靠自己檢舉比較有用,我家路口轉彎處己經被我檢舉到沒人停
作者: s8624032 (32號同學) 2020-04-29 10:24:00
推推,桃園違停真的很嚴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