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牛] 吵了又吵,前任男友

作者: bluesai   2018-10-14 19:51:33
: 我看過我是大A回信給讀者的一篇文章,深有同感。
: 戀愛的目地,是甚麼?是開心,快樂,幸福。只要你們的戀愛裡面,有某些問題會影響上
: 述的目地,而且經過「溝通」之後,依舊不會改變的,那麼,請將問題歸諸於這個答案-
: 這個男人,不是妳要的男人-請,分手。
: 大多數人在談戀愛的時候,不知道自己的何種行為,會讓對方感到不愉快,因此在初期相
: 處,總是會有比較多的摩擦,這個時候,一旦某一方的行為讓另外一方開始感到不悅,另
: 外一方就應該提出溝通:你這樣做,我不開心。
: 這個,就是妳的問題。其一,當對方的自由行為讓妳感到不開心的時候,那就是不開心,
: 不叫做自由,這不叫做包容(比如找砲友這種事情)。其二,不開心的時候,就要告訴對
: 方,讓對方知道,這樣的行為妳不會開心,如果對方接受並且修正了,很好,這個男人是
: 愛妳的。如果對方聽完之後,依舊故我,也很好,因為這個男人不是愛妳的,趕緊換下一
: 個去。
: 原文網址:http://www.babyou.com/index.php?do=news&locid=102&id=9382
過了6年忽然看到這個文章
希望大家可以再一次記得戀愛的目的
尤其是現在網路發達的時代....
莫忘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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