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臺南市103年「國民小學暨幼兒園教師聯合介聘甄選分發委員會」
第2次會議決議:103年國小普通班教師員額1.65,先行管控12%員額(小數點無
條件進位)後,扣除教師轉任,所餘缺額1/3(小數點無條件捨去)優先納入英
語教師甄選辦理(缺額數1至2名者,得提撥1名),若學校已達英語合格教師比
率,則按學校建議開缺類別全數開放於市內介聘供教師調動,調動後所餘缺額
如為單一專長類別缺額達10缺以上(例如音樂、資訊等..)則納入正式教師甄選
辦理,單一專長類別缺額未達10缺則列入控管由學校自辦長期代理教師甄選。
二、依據臺南市103年「國民小學暨幼兒園教師聯合介聘甄選分發委員會」
第3次會議決議:103年度教師市內介聘後,各校普通缺缺額1/2(無條件進位)開
列於正式教師甄選,另1/2開列於外縣市介聘。
三、本市103年國小教師介聘後缺額:普通教師缺為44缺、資訊
教師缺22缺、英語教師缺15缺、音樂教師缺12缺、體育教師缺6缺、美術教師缺5
缺。按上述決議,普通教師缺為44缺,其中12缺開列於外縣市介聘,32
缺辦理正式教師甄選;資訊、音樂、英語教師缺(15缺介聘後缺額,43缺原
預訂納入英語教師甄選缺額)達10缺以上辦理正式教師甄選;另美術教師缺雖未
達10缺,但因103學年度擬辦理藝術才能班(美術類)教師甄選,故一併辦理正式
教師甄選;體育教師未達10缺不辦理正式教師甄選,若學校無意調整缺額類科,
則由學校自行控管聘用長期代理教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