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代理教師表現優異 可直接續聘(借標題問)

作者: stonel (唉唷謂呀)   2014-09-02 20:37:41
各位先進好。
在下自98年至今在同校代理5年,
今年邁入第6年。
101年起,可直接續聘達3年的這個變革,
對於以前,既往不咎。
敝校人事於今年8月某次教評會拋出此議題,
說我明年約聘期滿後,達三年期限,得捲舖蓋走人。
校長對於我平時表現捨不得嫌棄,
且心疼有點年紀還得換地方,
所以請人事去查詢能否有留人的餘地。
人事回:各校解釋不同。
校長再請人事查明!
法規是說
可不經考試直接聘任,最多三年。
我的狀況是
98年,學校自辦代理代理招考後聘任,
99年之後都是以「全國聯招列冊名單」方式聘任。
問題一:三年後可否公開招考再錄取我?
問題二:全國聯招算公開招考嗎?
如果算,那我每都有參加呀!
請不要戰「內定」,敝校本科今年多開一個代理缺,沒人來。
※ 引述《queenrat (小紅)》之銘言:
: 【記者王志誠/台北報導】 | 台灣新生報 – 2012年8月11日 上午12:02.
: 由於代理教師的聘期最多是一學年,所以許多有熱忱、受肯定的優質代理教師,若要
: 持續留任,依現行法令須再次參加甄選,造成代理教師的流動性高。
: 教育部表示,最近已修正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在學校擔任三個月以上的
: 代課教師,若表現優良且具教師證者,就可以免經公開甄選由學校直接再次聘任。若在中
: 小學擔任一年一聘的代理教師,就可在同一校任滿三年,其所任教的班級更不用年年換老
: 師,對學生學習權益更有保障。教育部指出,此次辦法的修訂,亦增加具有教師證之代理
: 教師至偏鄉服務及留任之誘因。
: http://tw.news.yahoo.com/代理教師表現優異-可直接續聘-1602463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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