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029全教總新聞稿
抗議課綱偷渡觀課,全教總批評教育部迎合民粹,犧牲教育專業與國教品質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以下簡稱「總綱」)預定107學年度實施,無視全
教總代表強烈抗議,教育部「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課程審議會」10月27日審議「總綱」時
,通過「校長暨每位教師每學年應在學校或社群整體規劃下,至少公開授課一次」等文
字。
校長、教師是否應辦理觀課?如何觀課?教育行政應如何支援?教師權利義務該如何釐
清?並非不能討論,惟顧名思義,課程綱要主要在規範12年國教之課程目標與課程架構
,無限上綱納入所有官方思維,只會使「總綱」成為傷害教育法治、教師專業與國教品
質的四不像怪獸。
全教總以為,「觀課」畢竟是「教師專業發展」範疇,就教育法制而言,應為教師法規
範事項,至於「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則為法規命令,目的在於「規範各領域
之學習內涵、後續教科書審定之依據,以及規劃如何由各學習領域之學習以促進課程目
的之達成。」(教育部103年4月9日臺教師(三)字第1030046844號函)
亦即,「總綱」之內容應符合法律授權之規範,法規命令牴觸憲法、法律或上級機關之
命令者均屬無效,教育部強行在「總綱」中加入校長、教師觀課文字,業已逾越法律授
權,顯有紊亂教育法治之虞。
事實上,近年來,包括教師組織、各領域社群、各級學校教師,早已自發啟動翻轉教室
、開放觀課,能獲得教師迴響的關鍵在於教師的自覺與認同,教育部此種由上而下、無
視教育法治、缺乏配套措施的強制規定,如何可能獲得教師共鳴?
全教總必須再次提醒,在形式主義掛帥下,已然荒腔走板的12年國教,還會更加步履蹣
跚、前途多舛,在「總綱」裡強制教師觀課,或許迎合了民粹,卻無法因此轉移12年國
教配套措施不足的事實,教育部必須為其傷害教育專業負起完全責任,全教總要求教育
部做出明確回應,否則不排除發動後續抗爭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