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先進好
小弟已經任職訓導多年了
因為小校的關係訓導涵蓋了四個組(生教、衛生、訓育、體育)
而這四個組都有其該評鑑與繳交的資料
自己任教自然 又有科展、比賽等活動在代(每週節數16+1)
而學校近來又性平事件頻繁...又在處理公文往返.調查等事件
直到最近有一個環境教育評鑑
本校未通過 且有多筆未傳
校長就打來"關切"
其實也就是督促我多找資料 多找成果等
我有跟他說我的難處
然而他也只是說就盡量
但等到評鑑未通過 我不認為就只是盡量而已吧...
很想好好反映這樣的工作分配不均問題
曾經在一次處理性平公文時
校長認為我是召集人(實際上執行祕書室教導主任)
所以應該包辦所有公文、通報、會議等所有的一切
我當時就很不滿的反映這樣工作量也太多
難道不用準備我自己的教學嗎?(題外話,我也參加分組合作學習與翻轉教學的方案
,分組合作是要繳交教學成果、質性與量的分析的)
當時校長也只是說小校就是這樣....
但每次在辦公室看到導師涼涼的坐在那
學生有問題就說 去問訓導組長吧
XX的 ...
想問:我期末是否可以上簽呈下行政?已經做五年了 該壓榨的應該都差不多了吧...
那簽呈我該如何書寫比較合情合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