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aybetodo (np)》之銘言:
: 1、到校外擔任他校教徵有薪命題閱卷委員與評審委員。
國家工作 合法
: 2、參與國考考試的監考工作。
國家工作 合法
: 3、編輯參考書【用筆名】與協助書商編輯測驗卷
去書局一堆參考書 建國中學OOO 台南一中XXX
你感覺合法還是違法? 違法這麼張狂?
: 4、受邀參與書商的座談會【有出席費】
上次學運才邀集一些校長老師上談話性節目 說合法違法 這真的在界線邊上
: 5、擔任社區大樓主委【無薪但領有業務費1000】
這個也不行 那真的很誇張 台灣教育部是館最多的白目嗎?
老師薪水已經不多了 台積電今年放話新人碩士144萬
TMD老師就一堆限制 說真的 連補習我都感覺 若沒在自己學區補
靠的是實力讓學生考好 讓學生理解他不會的原理 而不是靠洩題或是在學校改成績的話
收點補習費又如何?? 這真的應該修法 是惡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