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請問校長可以指定老師直接接主任?

作者: zhj (小小卡美拉飛上天)   2016-05-14 23:24:18
※ 引述《microsugar (微甜)》之銘言:
: ※ 引述《zhj (小小卡美拉飛上天)》之銘言:
: 以下是破解法:
: 辭行政職?如果校長直接用行政裁量安排所有人的職位都確定了
這個部分答案真的是這樣嘛?
那行政聘書是不是代表僱傭契約?
契約的基本條件是 雙方同意,契約才成立
我都不同意了~契約怎麼成立?
: 行政職,可以辭,沒問題,就召開相關會議
辭職 是契約中止的意思表示,只要意思表示到校長那就可以了,不用等他開會決定
: 行政工作不做,無妨。請教務處相關人員,製作成紀錄。
: 發通知來,進行溝通、輔導。
: (教務處有相關輔導教師的義務)輔導成功,行政工作有人做了,結束。
: 輔導失敗,硬是不做行政工作,可,沒問題。
: 提報考核,怠職處理,可以解職沒問題。
: 以上過程,請放心,一切合乎相關法令。
老實說這一段我就看不懂了
我都辭行政職了~哪還有怠職的問題
: 校長僅使用了行政裁量權,決定校內人員職務分配,絕對合法。
: ok,也可以往上層局端申訴
: 申訴後,公文往返,相關作業的時程,兩三個月跑不掉。
: 這期間的業務,還是得做。如果不做一樣製作成相關書面紀錄,照樣提報考核。
: 申訴成功,那麼調動職位,一樣開會、協調處理。也要時程
: 期間內,行政工作還是要做
: 不做也一樣製作成相關書面紀錄,提到考核會去討論。
我說的申訴不是這一條XD
: 真的想玩.............
: 說實話,校長武器很多的,行政裁量權就可以玩死一堆人
: 只是,現在很多校長不喜歡這樣子做而已
: 教師真的要玩,玩不贏行政,玩不玩校長的。
: 更何況,很多校長在派任前,都在局裡借調待過,有人脈
: 走正常管道,還是會到局端去,人脈運作一下
: 不要多,每個相關時程,都運作開會,時間就拉長了
: 只要時間拉長,校長的贏面就會跟著拉高
要玩的話當然不能只玩到教育局
要走到行政訴訟阿,上法院耶!絕對是很有趣的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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