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新聞網
教育部最近公告,修訂「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增列「學校不得
將學生服裝儀容規定作為處罰依據」,等同學校以後不得以服儀不整為由記過。很多中學
生開心大呼「解禁了!」,盼法規修訂後能落實民主精神、尊重服儀自主。
教育部學務特教司科長高志璋指出,早在二○一二年,教育部就已函釋過同樣內容,這次
是將規定明確規定,希望學校不要用記過等處分來對待學生,改採輔導、規勸。
不過,高志璋強調,這不代表學校就不管服裝儀容,仍可透過公聽會、校內投票等民主形
式訂定規範,只是不能作為懲處依據;確實有學校反映,若無懲處難以管理,但教育部認
為,服儀也是教育一環,盼藉此讓學校重新思考規定,不合理的修改,合理的則要讓孩子
知道為何要遵守,讓學生信服。
近來許多高中女校爭取服儀解禁,聽聞教育部修訂法令鬆綁皆大呼「解禁了!」「黃衫學
潮-景女不服從」臉書粉絲團聲明,長久以來,中學校園內透過制服或髮禁等限制學生身
體自主的禁令,抹滅學生差異性。法規修正後將督促各個中學建立完善平台,讓自治與民
主精神得以展現。
「服儀自由學生陣線」呼籲教育部,行政命令生效後務必執行與監督各校;同時呼籲各校
盡快完成校規修正,另提醒學生,若因違反服裝儀容規定而受到處罰,可依此命令向教育
部申訴。
http://udn.com/news/story/6885/17148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