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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gaiaesque (用光你的手機頻寬o'_'o)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杏壇最大醜聞 31校長主任收回扣判有罪
時間: Thu Jul 7 16:52:40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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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7月07日13:10
教育史上最大醜聞、被杏壇視為「教育界921大地震」的新北市中小學營養午餐回扣弊案
,檢方共起訴78名校長、主任與評選委員、家長會長及業者,其中32名校長一審被判有罪
,全案共60人上訴,高等法院今天上午將12名認罪校長、主任各判刑1年2月到2年、各緩
刑3年到5年,另24名不認罪校長、主任,其中19人各判刑3月到7年10月,其中前頭前國中
校長曾茂山判7年10月最重,餘5名校長改判無罪或維持一審無罪判決,可上訴。
新北市中小學營養午餐回扣弊案於2011年爆發,當時因中和區積穗國小出現營養午餐餐桶
長蛆事件,新北地檢署主動偵辦,共查出10家團膳廠商於年度投標前涉行賄校長,刻意找
自己人當評選委員以「最有利標」護航,還限制投標資格排除異己,得標後另依師生用餐
人數支付回扣,換取供餐不被刁難或出現缺失時能大事化小。
許多涉案校長抗辯廠商送錢不是賄賂,而是「創意回饋」,甚至檢調偵辦時,還有校長理
直氣壯認為營養午餐業者回饋學校是「歷史共業」,並指稱檢調誘導訊問,涉嫌不當取供
。
高院審理近2年,指涉案校長明知合法捐款應先入公帳,卻置於個人掌控之下挪為己用,
即使事後以自己名義捐款,也只是博得自身名譽,且涉案校長、主任深受國家長期栽培並
受高額俸祿,理應為全校師生表率,卻未自身貞潔,況且「生意人所花的每一塊錢,都是
有目的存在」,涉案校長、主任應知向廠商收錢的利害關係,仍基於職務行為收受,敗壞
教育風氣,有損國民對教育、師道的尊崇。
此外,7名上訴的涉案評選委員與家長會長,6人各判刑1年10月到3年8月,1人維持一審無
罪判決,17名業者各判刑6月到2年,各緩刑2年到5年不等。
今上午有50多名涉案者的家屬親友與聲援者到庭聽判,並在高院大門拉布條舉標語表達不
滿,多位家屬聽到親人被判有罪,當庭掩面哭泣。新北市校長協會理事長邱承宗認為二審
判多數校長、主任有罪,仍不公平,新北市家長協會理事長李毓英要求新北市府應讓獲判
無罪的校長復職。(黃哲民/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