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athyaa (我是胖虎我是孩子王)》之銘言:
: 各位老師們好,
: 我一直很好奇一件事,
: 教師不得兼職,
: 那是要有人發現了,舉發才會有事,
: 還是只要你兼職的地方呈報所得稅就會被發現呢?
: 有人知道嗎?還是大家都很乖 XD
: 因為我發現前面的文章都說不要被發現就沒事,
: 但難道有申報所得稅不會被發現嗎?
: 還是要找沒有申報的兼職
很多可以兼職不違法~
例如:
(1)股票分析師:錢放銀行郵局利率很低,可以放高報酬高風險的股票
或是放穩定獲利低報酬的股票。
(2)獎金獵人:參加一些比賽,例如攝影比賽、設計比賽、創業比賽等,賺獎金。
(3)作家:寫書,找出版社出版。
(4)設計師:接外包案,幫人設計一些作品。
以上是我比較有經驗的,或許版上有更多厲害的高手可以出來分享或站內信?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