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幸運的在研究所在學期間考上正式教職,考上之後只好先暫時休學,
不過覺得放棄學業很可惜,所以還是想將它完成。
因原先就讀的研究所,距離目前服務學校有270公里之遙,
所以只好以跨校選課的方式,將剩下的學分修完。
跨校選課這段時間,都是用公餘進修,並未影響學校工作。
好不容易將課都修完,只剩下論文,
但因學籍仍掛在原校,不論是與教授meeting還是找資料都非常不方便,
事假七天更是不夠請,所以興起了申請公假進修的念頭。
(目前週五下午無課務)
初步詢問學校人事之後,人事是說必須附上課表,所以他不清楚,
如果沒有修課是否能公假進修。
(本校人事為早年其他公職轉任,很多法規他不是很了解)
搜尋了人事法規之後,並無相關規定,所以上來問問是否有人可以解惑
想先將相關規定弄清楚之後,再向校長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