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育嬰假可否請1個月?

作者: linalice (向日葵)   2017-03-03 16:48:00
我一懷孕就歷經前期安胎的不穩,一上課用力說話就會出點血,
  至今日,我拿我的假單算了一下我這學年剩餘的假
  1.事假7天:餘3.5天
2.病假28天(以前有安胎證明):餘4.5天
3.產前假8天:餘5.5天
預計4月中生產,想生完請假到6/30學期末,
  如果我把產假42天(不含六日)從6/30倒推算,只推算到5/3那天,
  再把我前面的事病產前用完,我只能請到4/14,
  不過,因為醫生說我可能會提早生4/1那週(滿37週),
  又考慮我服務的學校在偏鄉,開車一趟要1小時/來回要2小時,時常會因開車宮縮,
  所以我先生請我看能否在3/16-3/20(34-35週左右)開始先請假,降低早產的機率...
  我想請益:
 一、我可否只請育嬰假1個月(6/1-6/30)?
    我打算就把產假42天+其他事假餘假往前請,就可以在35週開始請
   ==>聽人事說,請育嬰假不管幾個月,都不能晉級?
那也就是會影響考績變四條二嗎?
   二、若不請後面一個月的育嬰假,那前面從3/20開始還缺的12天該怎麼補?
     -->我自算把餘假都請完後,到3/20還差12天..
作者: anticipation (等待)   2017-03-03 22:17:00
產假只能提早請21天。
作者: blissfulgirl (幸福女孩)   2017-03-04 01:25:00
回樓樓上,事病假若是因為安胎緣故,是不列入考績的事病假天數計算的,生產回來後還是可以請事病假,只是要按日扣薪。以上是同事實際經驗。我回的是qoo1984的疑問。我的意思是,生產前以安胎為事由請的事病假在考績檢核時會被扣除,所以生完回來(同學年度)再請事病假的天數只要未超過14天,整個學年度來說就是沒有超過四條一的請假天數,因此生產完仍可以請事病假,沒有請了就乙等這件事,只是要按日扣薪。這是跟學校人事詳細研究過法條也向縣府確認過的。
作者: cobaltblue17 (小魚跺腳)   2017-03-04 22:16:00
身體要緊,該請還是得請,我兒31w早產肺部沒發育好,至今三歲隨時流鼻涕,希望你孩子一切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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