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的情況是這樣的
八月底生產,因為想餵母乳到小孩六個月大
所以在產假期間(9月、10月)向學校提了育嬰假三個月(11月、12月、1月)
接著2月復職(剛好前半個月寒假...小孩到開學差不多滿六個月)
人事室在我提育嬰假是有告知我,
今年有「另予考績」,但接下來的106學年度一整年不得晉級
我當時聽了想說好,因為新手媽媽照顧小孩很忙,我又是真的有需求才請育嬰
所以沒有特別去想
只不過現在回來復職後,
發現這學年剛好我的級數是「330」,介在要跳學術研究費「350」的前一級
每個月光學術研究費就差了3130元(比育兒津貼還多><) ,一年下來差了37,560元
真的很想哭.....
我只請了三個月育嬰,卻一整年不得晉級,這是不是不太合理?
(我覺得是否應該像年終獎金,按照比例原則應該三個月不晉級我可以接受)
想請問是否有人比較了解法規的,能夠由別的角度來給我一些看法(是否有申訴的空間)
因為我覺得這樣的制度對新手父母來說真的不是很友善
謝謝各位的幫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