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部分的流浪教師都要蠟燭兩頭燒,辛苦
多年後才考上正式教師,考上之後,政府
又再以顧及偏鄉受教權而將教師綁約三年
甚至六年,沒考上不敢結婚的教師,先結
婚又面臨考上跟家人分開三至六年的教師
,無論怎麽想,都令人難過。
對教育大學(師院生)而言,我們的專業
就是教學,不考正式教師,轉行的優勢何
在?過去政府廣開師資培訓班,讓原本五
年的師資培育變成兩年也能取得資格,讓
許多師院生面臨漫漫的教甄黑暗期,即使
代理,一年也要面臨兩個月斷炊的窘境,
那時,誰來關心政府罔顧學生的受教權與
師院生的工作權?再者,誰說不願意待在
偏鄉就是沒有教育熱忱?難道為了兼顧家
庭與工作而選擇在平地認真教書的老師就
不值得肯定?
政府不該將偏鄉教育的困境全部歸因於在
基層平凡工作的教師,我相信一個有為的
政府除了霸道的破壞教師與政府之間的信
賴保護原則之外,應該可以找到一個更友
善而雙贏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