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NFTU (全教總)》之銘言:
: 【全教總新聞稿】 發稿日期:2017年5月3日
: 介聘「但書」影響偏鄉師資有限 教育政策應該人性化和細緻化
: 據報載,教育部決定回復介聘但書,但嘉義縣教育處長王建龍、全家盟榮譽理事長吳福濱
: 都以「影響偏鄉學生受教權」為由加以反對。全教總認為,單純看表象的教師流動,就以
: 「影響偏鄉學生受教權」來反對教師介聘但書的回復,實在過於粗暴。透過技術性的操作
嗯嗯...
影不影響偏鄉學生受教權 我不想太武斷的肯定或否定,雖然我心裡是偏向肯定的。
: ,不但影響偏鄉師資有限,反而有助於師資的穩定。
: 首先,「介聘但書」是基於人性的考量,對於有人倫需求或是重病的教師賦予例外的規定
: ,這是一個符合人性的制度設計。就以國教署的資料來看,每年一千多位介聘成功的教師
: 中,約有百名是適用但書規定。因此,王建龍處長所謂的「老師一定會找到理由,讓規定
: 形同虛設」顯然是誇大其辭。況且,但書規定中有「須經學校同意」的裁量機制,大多數
: 學校均有把關機制,又何來「形同虛設」之說。至於「二年前就已修法取消」一說,經查
: 是將一般的介聘年限從二年延長到三年,也沒有所謂「取消但書」的修訂,做為一個縣市
一般而言,以往服務必須滿二年才能介聘。
我認識的某師三年前教甄考上偏鄉教師,待了一年之後,就用了這個但書申請縣內介聘,
在原校待了一年就走了。
至於該師家庭狀況,其實也沒那麼嚴重(完全沒有什麼要照顧家人還是誰重病的),純粹
只是想跟他的先生(太太)住一起,Well...算是人倫需求吧!
學校距離他家的路程1~1.5小時左右。
其實講這例子只是想說,雖然學校有把關機制,但其實只要有「動人的理由」,學校不太
會阻攔你申請介聘,尤其在某些縣市,縣內介聘根本不是看積分,是看你的後臺有多雄厚
,既然後臺很有雄厚,學校敢阻攔嗎?這樣的暗示,我想某些老師應該會了解。
最後,其實不少偏鄉學校的代理代課比例偏高,甚至還出現由代理教師擔任主任的怪事,
只是因為這幾年有續聘機制,所以流動率沒有以往高。
: 的教育處長,實在不應該動輒信口開河,不知所云,這將會影響行政機關的威信。
: 其次,在台閩介聘的制度中,有所謂的單調、多角調、互調等制度。近年來,因為缺額的
: 保留,多角調、互調的比例越來越高。所謂多角調、互調,是專任教師「互換學校」的介
: 聘方式。因此,一個蘿蔔一個坑,都是正式教師在輪動,何來影響師資?況且,調動是件
: 辛苦的事,倘非有不得已的理由,一般教師不會隨意介聘調動,更何況需要用到但書規定
: 者,都是基於人倫的重大理由。倘若不許調動,任其兩地千里奔波,耗費心力,這才會影
: 響學生受教權。反之,允許其調動返鄉,安定人心,反而有助於師資的穩定。所以,「影
: 響偏鄉學生受教權」是不了解調動制度,不懂得為介聘制度做細緻安排的粗暴結論。
: 在「離島建設條例」及「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中,已明訂教師必須服務滿六年方
: 能調動,且介聘辦法也已調整為六學期,對於偏鄉師資穩定早有明文。教育政策需要人性
: 化,更需要細緻化,在台閩介聘「回復但書」這件事情,倘若在制度上做細緻的操作,不
: 僅不影響偏鄉師資,反而有助於師資的穩定。期望所有的教育首長,都能用人性化的角度
: ,細緻化的操作來處理教育問題;不先了解實情卻粗暴的下結論,只會讓教育政策產生更
: 多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