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代理教師與兼課兼職問題

作者: mingpig ( )   2017-05-06 06:06:47
根據法規:高級中等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實施要點 (民國105年10月31日修正)
三、連續代課、代理期間在三個月以上者為長期代課、代理教師,未滿三
個月者為短期代課、代理教師。代理教師非經學校同意不得在校外兼
課、兼職。
請教各位教育先進
(Q1) 若是無收費情事,是否屬於兼課兼職,
是否有法規或條文對兼課兼職有明確的定義?
蠻細節的部分,有請版上先進給予建議,謝謝。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