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學校代理代課老師、支援教師 中市教局

作者: cy4750 (CY)   2017-05-08 21:47:46
學校代理代課老師、支援教師 中市教局:依規定把關
新聞網址:http://tinyurl.com/kgou97l
2017年05月07日 19:31 陳世宗
「深信教育是改變原住民一切的基礎!」這句話由涉及中部山區偏遠國小集體猥褻學童的
外聘老師口中說出,顯得相當諷刺!擁有19種原住民族語認證的劉師,在偏鄉可說是桃李
滿山;教育部要防範代課或外聘「狼師」進入校園,不應只注重專業素養,個人品性與道
德亦應列入審查機制。
台中市目前國小代理教師約1700名、64名外聘族語教學支援教師,要擔任學校代課、外聘
(支援)教師,經過一定審查機制。代課教師要須經過考試取得合格教師資格,外聘教師
需經過規定時數研習並取得資格,如涉及山區集體猥褻學童的劉師,擁有原民會認證19種
原住民族語的資格。
代理代課教師遴聘資格,依中小學聘任3個月以上之代課、代理教師,須經教師評審委員
會(由校長、教師代表、學校行政人員代表及家長會代表)審查通過後,由校長聘任之;
族語教學支援教師聘任規定,須參加原民會辦理的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
教育局表示,族語支援教學人員研習取得研習證書者,各校聘任教學支援人員,應公開甄
選,並經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通過後,由校長聘任之;其聘任期間,每次最長為1學年。
未達1學期者,得逕由校長聘任之,不須備有「良民證」。
教育局強調,教師甄選錄取分發正式老師,或學校自聘代理代課教師、支援教師等,須檢
附身份證字號及出生年月日函報該局;教育局依不適任教育人員之通報與資訊蒐集及查詢
辦法,函請教育部查詢比對不適任教師名冊。如有不適任教師,將依教師法第14條規定停
聘、解聘、不續聘。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