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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教師甄選】1060531高雄市106年度市立國民小學教師甄選小組第一次會議報告
報告人:潘如梅(會議紀錄以教育局公告為準)
●時間:106年5月31日(星期三)上午10時0分
●地點:紅毛港國小2樓會議室
●主持人:黃副局長盟惠
●本會代表:潘如梅
【前言與提醒】
一、106學年度國小普通班教師甄選缺額,經台閩介聘後計有106個缺額,將俟調查學校各
類科缺額列入甄選簡章,並於106年6月8日公告,另於106年7月3日公告新增可開缺額,惟
將以本年度簡章原公告開缺類別為限,增額時不新增開缺類別。
二、有關應考人准考證相片,應以最近一年之證件照為準,如上傳一般生活照或團體照,
未能足資清楚辨識應考人之大頭照,提經委員會決議後取消資格,經取消資格者,即不得
列印准考證且不得要求退費。
三、今年比照去年教甄國小共分為一般、自然、資訊、音樂、視覺藝術、表演藝術、英語
、體育、本土(閩南)語、藝才班(美術)、原住民學校等11類。
四、報考【自然、資訊、音樂、視覺藝術、表演藝術、英語、體育、本土(閩南)語】等之
教師,未來經錄取分發後,在原分發學校或市內介聘他校,應至少擔任該專長科目教師5
年。報考【藝才班(美術班)】之教師,應至少擔任該專長科目教師7年。
五、有關報考【本土(閩南)語】類科之教師,未來經錄取分發後,【須配合教育局安排跨
校合聘】。
六、有關代理教師加分,採計期限為最近5個學年度內年資(自101年8月1日起至106年7月
31日止),計算期間以服務學校開立證明書之日期以前為準(例如:服務證明書為106年6月
30日開立者,不得採計106年7月份之服務年資計分)故建議如要採計106年7月份之服務年
資,應持106年7月份開立之服務證明書,始得採計。
【簡章變動重點】
一、為鼓勵更多具本土語專長之教師考取正式教師以充實本市本土語師資,將本土語認證
考試通過中高級以上者,列為同分比序之條件。
二、增列報考【本土(閩南)語】類科之教師,取得教育部辦理之閩南語能力認證考試中高
級者,初試原始成績及複試原始成績各加4分;取得高級認證者,初試原始成績及複試原
始成績各加5分,同時取得不同認證資格者,僅得擇一加分。
三、本次複試,除音樂及藝才班(美術)另有規定外,一般類及其他專長類科試教以15分鐘
為原則(教學演示10分,另【增加提問5分鐘】)。另除教科書外,【不得攜帶任何教具進
場】,試教以使用試場配備為主,惟藝術才能班美術類科自備教學器具及音樂類科自備樂
器等二類科除外。
【教甄重要期程】(確定版本以教育局公告簡章為準)
一、公告甄選簡章:6月8日(星期四)。
二、初試網路登錄報名:6月12日(星期一)上午8時起至6月16日(星期五)中午12時止。
三、繳費(限轉帳,無臨櫃):6月12日(星期一)上午8時起至6月16日(星期五)下午5時止。
【初試報名費900元】。
四、初試時間:7月4日(星期二)。
五、加分條件資格審查:7月4日(星期二)下午2時至4時止【身障/本土(閩、原)】。
六、公告進入複試名單:7月9日(星期日)下午6時。
七、進入複試人員資格審查:7月10日(星期一) 下午1時30分至5時30分止。【報名費900
元】。
八、公告複試順序時間:7月14日(星期五)下午1時後。
九、複試時間:7月17至20日(星期一至星期四),另資訊專長類科專長實作為7月17日(
星期一)下午2時30分至3時30分。
十、公告錄取名單:7月22日(星期六)下午6時。
十一、錄取人員分發:7月24日(星期一)上午9時30分。
十二、代理教師分發:7月25日(星期二)上午9時。
【加分條件】(確定版本以教育局公告簡章為準)
一、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身心障礙證明者,初試原始成績及複試原始成績各加10%。。
二、報考【本土(閩南)語】類科之教師,取得教育部辦理之閩南語能力認證考試中高級者
,初試原始成績及複試原始成績各加4分;取得高級認證者,初試原始成績及複試原始成
績各加5分,同時取得不同認證資格者,僅得擇一加分。
三、報考【原住民地區及原住民重點學校】之教師,具原住民籍身分,且通過「原住民族
語言能力」者:
(一)102年以前取得認證者(不包含102年以前「原住民學生升學優待取得文化及語言能力
證明考試合格證書」),初試原始成績及複試原始成績各加3分。
(二)103年以後取得認證者:
初級認證者,初試原始成績及複試原始成績各加1分。
中級認證者,初試原始成績及複試原始成績各加2分。
高級認證者,初試原始成績及複試原始成績各加3分。
薪傳級(優級)認證者,初試原始成績及複試原始成績各加4分。
3、以上取得不同認證資格者,僅得擇一加分。。
四、曾任公私立國民小學3個月以上,且經學校公開甄選之代理教師,得以原服務學校開
立經公開甄選且服務成績優良之證明(證明文件未加註「經公開甄選」及「服務成績優良
」者不採計),累積或連續代理每滿12個月以上者,複試原始成績加給1分,最高加給3分
。採計期限為最近5個學年度內年資(自101年8月1日起至106年7月31日止)。當月有代理事
實不限日數均得採計為一個月,當月重複代理者僅採計一個月。
【教甄時間、考科、成績計算方式】(確定版本以教育局公告簡章為準)
一、初試:7月4日(星期二)
(一)報考一般類科
1.第一節(08:40-10:10):普通科目(佔初試60%)。
2.第二節(11:00-12:00):教育專業科目(佔初試40%)。
(二)報考專長類科
1.第一節(08:40-10:10):普通科目(佔初試40%)。
2.第二節(11:00-12:00):專門科目(佔初試60%)。
(四)考科說明:
1.報考一般類科:(每一科目均採四選測驗題,滿分各為100分)
(1)普通科目:100分(含國語40%、數學40%、高雄文明史-大高雄合併版20%)
(2)教育專業科目:100分。
2.報考各類專長類科 : (每一科目均採四選測驗題,滿分各為100分)
(1)普通科目:100分(含教育專業40%、國語20%、數學20 %、高雄文明史-大高雄合併版20
%)
(2)專門科目:100分。
【高雄文明史-大高雄合併版:歷史篇、地理篇及藝文篇,共3篇,請逕至本市國小本土教
育資源中心網站下載,參考網址:http://kstown.chukps.kh.edu.tw/story/
二、複試:7月17日(星期一)8時30分起。(進入複試人數過多時,於18~20日續辦)。
(一)除音樂及藝才班(美術)另有規定外,其餘一般級專長類科試教採教學演示及提問15分
鐘為原則(得視人數多寡調整)。
(二)藝才班(美術)類科:技巧示範演練(佔複試總分40%)10分鐘,試教15分鐘(佔複試
總分60%)。
(三)音樂類科:樂器演奏5分鐘(佔複試總分40%),試教15分鐘(佔複試總分60%)。
(四)資訊類科:實作60分鐘(佔複試總分50%),試教15分鐘(佔複試總分50%)。
三、錄取總成績計算方式:
(一) 一般、各專長類科
1.初試成績佔總成績40%。
2.複試成績佔總成績60%。
(二)藝才班(美術)
1.初試成績佔總成績30%。
2.複試成績佔總成績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