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greenkey (greenkey)
2017-06-12 22:37:41各位老師好
我由今年2月開始請育嬰留停到6/30
由於種種考量決定再請一年
就是從106/7/1-107/6/30(共12個月)
但我們人事建議我請到107/7/1
說這樣比較保障代理教師權益
但是我的育嬰留停會因為多請一天而變成請了13個月
不知道這樣實際上對我會造成什麼影響
(雖然也明白學校這樣找老師比較容易
但是也擔心自己會因為多請假一天變成晚一年退休之類的)
煩請板上有經驗的老師幫忙解惑一下
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