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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
【寒暑假輪值】感謝【許智傑立委】協助爭取楠梓特殊學校【瑞平分校】未兼行政教師於夜
間、假日或寒暑假到校輪值及授課,學校可給予加班費或補休。
●文:廖建中(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理事長)
前些日子,本會接獲楠梓特殊學校【瑞平分校】未兼行政教師陳訴,他們被學校要求寒暑
假期間必須返校輪值,但學校卻連給這些老師補休都不願意給。
我們接獲老師們的陳情之後,隨即向教育局反映,沒想到教育局的回答竟然是不行補休,
理由是:楠梓特殊學校【瑞平分校】因性質特殊需要,分校教師寒暑假須安排輪值照顧學
生,依教育部函釋規定寒暑假非屬教師例假日,有教學或防災之需要可要求學校教師配合
到校,且不生補假疑義。
教育局如此迂腐的片面解釋,我們表達無法接受,所以後來教育局也同意因為【瑞平分校
】教師仍主張寒暑假輪值可以補休,所以會請學校將教師爭議部分來函說明,再由教育局
轉請教育部請釋。
於是,我們將整個【瑞平分校】教師陳情的案子,轉請【許智傑立委】協助處理,這段期
間透過「立法委員許智傑國會辦公室」積極爭取,教育部終於回覆:如果學校教師依學校
規定於夜間、假日或寒暑假到校輪值及授課,學校可依相關法規給予相關加班費(鐘點費
)或補休。
再次感謝【許智傑立委】及其國會辦公室的夥伴,為【瑞平分校】未兼行政的教師們爭取
應有的權益。
轉貼1060616教育部書函:
●●●1060616教育部書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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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書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6年6月16日
發文字號:臺教授國字第1060055969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有關高雄市立楠梓特殊學校瑞平分校教師寒暑假輪值案,復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復國會辦公室106年5月17日轉本署陳情案。
二、查中途學校是依據「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22條規定所設立,主要收容遭受
性剝削之兒少,設立有其特殊性。另收容學生需24小時住校亦無寒暑假期,為全時妥善照
顧學生,學校依工作需求安排教職員協助假日輪值,以維護學生安全;另學校教學實施方
式依據「中途學校教育實施辦法」第5條規定,區分一般教學及假期教學,假期教學於夜
間、假日及寒暑假實施,本署亦有補助其相關授課鐘點及加班費用,如學校教師依學校規
定於夜間、假日或寒暑假到校輪值及授課,學校可依相關法規給予相關加班費(鐘點費)
或是酌予補休。
三、綜上,所詢學校教師個案事實適用疑義,因涉服務學校、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權責,僅
提供上開規定供參;另本案業已轉請高雄市政府教育局卓處逕復。
正本:立法委員許智傑國會辦公室
副本:本部國會聯絡小組、本部國教署國會聯絡室、本部國教署學務校安組、本部國教署
人事室
教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