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619【全教總新聞稿】朝野協商教師退撫 全教總要求接納建議、確保基金永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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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今天(6月19日)繼續進行年改法案黨團協商,在全教總持續遊說下,上週朝野協商
業已同意改革節省經費全數倒入退撫基金,全教總表示肯定,並請朝野黨團接納全教總以
下訴求,以使基金永續。
一、教師退休60起支不妥,宜改為85(年資+年齡)制。
全教總認為官版中小學教師60歲起支方案,不符家長期待,嚴重阻礙師資新陳代謝,全教
總堅決反對中小學教育人員60起支方案,建議國會朝野黨團考慮其職業屬性,中小學教育
人員宜改為85(年資+年齡)制。
二、已退、在職不應雙重標準,建議維持一致。
年金改革應採取公平一致標準,但行政院方案卻是對已退、在職採取不同標準,包括退休
金計算基準、補償金給予,均出現雙重標準,全教總主張改革標準應該一致,補償金一次
給付應與已退者相同,退休金計算基準,在職人員亦應與退休人員標準一致,避免產生爭
議。
三、所得替代率造成年資不公,應往上做調整。
按退休制度原理,有多少年資就應累積多少給付,目前各年改版本均以設定所得替代率上
限的方式扣減退休給付,造成年資越久,扣減比率越高,這和鼓勵久任,延後退休年齡的
做法背道而馳。全教總建議,應破除替代率迷思,打開替代率天花板,讓年改回到公平合
理的主軸。
四、不宜將公保年金與退撫所得掛勾,形成二個保險僅能領取一種之狀況。
目前公保並無財務問題,且在給付率低,年金給付須等到65歲才能請領的條件下,年金化
對於公保財務的壓力不會比一次請領來得大,並不會影響公保財務,所以不應該併入所得
替代率。
五、月退休金調整機制不明確,建議修正。
針對月退休金調整機制,官版授權行政院會同考試院視退撫基金盈虧、國家整體財政狀況
、經濟環境及消費者物價指數調整。全教總認為政府係軍公教人員雇主,負有保障員工退
休權益之責任,不應以國家財政狀況等理由任意調整退休人員退休金、或遺族月撫恤金或
遺囑年金,建議刪除《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條例草案》第67條「退撫基金盈虧、國家
整體財政狀況、經濟環境」等文字。
六、另立新基金或分戶設帳。
為避免中青世代繳付基金提補舊債務,導致日後仍無法領取適切退休金,造成年輕世代對
基金不信任,改革後應以設立新基金或分戶設帳方式,確保現在職人員繳付之基金費用仍
用於現職人員。至於現有退撫基金,則由國家負最後支付責任。
此外, 禁止「雙薪肥貓」條款,是全教總多年積極推動。然而朝野協商結果是採取最嚴
苛的標準,全教總不以為然,此舉恐會妨礙人才的流用。因此,建議能夠再做修訂。全教
總認為,再任與政府有關職務或私校教師,如果所得超過最後薪資半數,即停領65%的退
休金是比較妥適的做法。
在朝野協商結束後,年改法案即將於立院臨時會審議,全教總將針對以上訴求持續遊說朝
野黨團,希望達成基金永續、世代共榮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