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回兼一節]的規定

作者: schoollife (school)   2017-06-28 21:55:11
※ 引述《schoollife (school)》之銘言:
: 各位老師晚安
: 小妹目前在國小任教
: 106學年度即將擔任高年級的導師
: 往年在填寫課表時,導師基本授課節數:16節
: 但從去年(105學年度)開始,
: 教務主任要求擔任導師的人,基本授課:17節 (16+回兼1節),
: 而上述作法,並未經過課發會或是校務會議討論,
: 主任只說:因為有公文要求: 正式教師或代理教師需回兼1節,以減少代課老師的人數
: 但是私底下,我有詢問過其他學校的老師
: 其他學校的作法是:
: 1.導師授課基本節數:16節。
: 2.調查導師是否願意回兼1節。
: (1)願意回兼:則給予超鐘點費用
: (2)不願意回兼:授課16節,再由教務處協調其他正式教師或代理教師幫忙超鐘點。
: 所以我很好奇,我們教務主任的作法,是正確的嗎?
: 煩請協助解答我的疑惑,謝謝。
公文節錄內容如下
主旨:檢送本市105學年度國小普通班推動合理教師員額事項,
所需外加代理教師員額及節數補助核定表、執行原則及授
課節數需求人力運用情形調查表各1份,請查照。
(二)補助每名教師回兼1節鐘點費:以105學年度國小普通班
教師員額編制數(含未達9班,學生數51人以上增置教
師)之教師每人回兼1節計算。考量課程延續性,應由校
內正式教師或代理教師回兼之,不得另聘代課教師,以
符本案政策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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