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年金改革之魔鬼的細節

作者: ulycess (ulycess)   2017-07-06 14:45:39
: 公務人員規定在<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9條第2項:「公務人員不符合退休或資遣條
: 件而離職者,得申請一次發還【本人】原繳付之退撫基金費用本息。」
: 公教人員規定在<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10條第2項:「教職員不符合退休或
: 資遣條件而離職者,得申請一次發還【本人】原繳付之退撫基金費用本息。」
: 過去勞退舊制時,常常發生雇主沒為員工提撥提休金,或用惡性資遣、倒閉等方式迴避支
: 付員工退休金的義務,為了保障勞工退休權益,所以勞退新制才改個人專戶,勞工可以自
: 行查詢雇主有無依法提撥,雇主所提撥的退休金,也不會因為轉換工作而消失。
: 結果沒想到政府這次修法自己卻大開倒車,只要底下員工辭職了,就免除掉自己為員工提
: 撥退休金的義務,也不讓員工帶走,或許是擔心年輕在職同仁因為這次年金改革而落跑,
: 才想出了一個懲罰員工辭職的「防脫逃條款」。
這不是甚麼「防脫逃條款」
修法之後採用「年資併計、年金分計」原則
例如說我當老師10年之後不想當老師,跑去當律師保了20年的勞保
膩了之後又回頭當5年老師
等到我辦理退休,我可以同時領當15年老師的月退和20年的勞退
在舊制度下面
因為不同保險的年資不能互相轉換
因為我當了老師10年跑去當律師,我的退撫年資歸零,同時領走政府幫我準備的退休金
最後5年的老師生涯,退撫年資又從零開始算起
因為舊制教師是75制,表示要教到70歲才能領月退,但是65歲就會被強制退休
最後五年只能領一次退
所以最後退休金變成10年一筆領+25年勞保年資的勞退+最後五年教學生涯的一次退
外加15年公保一次退
新制度下
我會變成有35年退撫基金的年資+35年勞退年資+15年公保
只是領的時候變成我要領 15/35退撫基金+20/35勞退
大約是17500左右退撫月退+約2萬左右勞退+15年公保
簡單來講
舊制度是離職的時候退休金就一併算給你,10年教師的話了不起給你100萬
新制度是退休金先不給你,等到你辦理退休之後每個月給你1萬7月退
除非強〇過女學生不能領退休金,需要提早辭職領錢然後脫產給親人的鬼師
不然對於需要轉換跑道的人肯定是新制度比較好
*以上數字為粗估概算,沒有精算*
: 其實,我相信公教人員會適用到這條規定的一定很少數,這規定也跟這次年金改革的目的
: 無關,但即使如此,政府還是趁機吃員工豆腐,迴避雇主應負的退休金責任,從這小地方
: 也可看出政府的心態,這也就是我為什麼一直強調「自己的退休金自己救」,因為政府的
: 退休金承諾是不能相信的,隨時說改就改,現在講好聽是「確定給付制」,但在我眼中看
: 來,可能改成「確定賴帳制」還比較貼切。
: 退休新法預計於明年7月1日施行,所以有規畫轉換跑道的公教人員要注意,假設你現在辭
: 職可以領到90萬,等到明年修法後可能只剩30多萬,前後相差近3倍。也歡迎大家分享,
: 讓更多人知道這個「魔鬼的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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