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國小] 介聘原因積分問題

作者: helloboy (小悟)   2018-05-02 22:11:27
※ 引述《facesmall (悶)》之銘言:
: 大家好~
: 今年即將調動
: 介聘原因積分有一點跟以往不太一樣
: 有一條
: "單親"教師需照顧父母、子女、原配偶之父母或教師需照顧領有身心障礙
: 手冊或重大傷病證明之父母、子女、配偶、配偶之父母者,申請至父母、
: 子女、配偶、配偶之父母設籍縣(市)或領有身心障礙手冊之教師,申請
: 至設籍縣(市)者,給九十分。
: 以往這條是寫"喪偶"教師,想請問需照顧父母的標準是什麼呢?
: 謝謝
想請問一下
如果教師本身父母離異,由父親監護
且父親領有身心障礙手冊,算是單親教師嗎?
若要介聘到父親設籍的縣市,
是否也能有90分?
審查標準刪減不必要的詞之後變成:
"單親"教師需照顧父母
或教師需照顧領有身心障礙手冊之父母者,申請至父母設籍縣(市)者,給九十分。
人事也不清楚,說要再問。
是否有老師有類似情況,這樣可以拿90分嗎?
感謝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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