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介聘之加分疑問(配偶工作地)

作者: foryours (Lit it be)   2018-05-06 17:06:13
介聘有一個加分項目與配偶的工作地有關
但尷尬的是
配偶申請的"在職證明"所列為總公司地址(位於新竹市)
但配偶三年來的實際工作地點是總公司底下的A廠區(位於新竹縣)
人事主任因在職證明上地址之故
告知只有"新竹市"的介聘學校,才能享有加分...
請問該如何作為或解釋,才能讓學校人事接受,
配偶實際上班地是廠區A(新竹縣),而非在總公司(新竹市)?
請問有人遇過相同的狀況與困擾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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