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onnie1029 (Yuhan)》之銘言:
: 各位前輩好,小妹第一年考小學教甄,近日看到高雄有開本土語教甄缺,想去試試,但不
: 是很理解關於本土語教師的介聘問題。
: 簡章上面是這麼寫的—專長類科:本土語(客語、閩南語)類科得為合聘教師,錄取教師
: 分發後需配合教育局安排跨校本土語排授課,無論在原分發學校或市內介聘他校,應至少
: 擔任該 專長科目教師 5 年 (始得參加市內介聘之其他類科,參加該類科介聘,並應符合
: 本市規範之介聘資格),參加臺閩地區教師介聘至其他縣市服務或超額移撥不在此限。
: 我的理解是:如果要介聘至其他縣市,則不一定要服務滿五年嗎?
是的,不需五年亦可參加臺閩介聘。
妳所列的簡章載明:
『…參加臺閩地區教師介聘至其他縣市服務或超額移撥不在此限。』
: 另外還想詢問一個問題,如果未來要介聘是否只能本土語—本土語?還是可以直接以普通
: 教師身分介聘?
: 因本土語教師身分較特別,板上都沒有相關文章,因此提出疑問,先謝謝各位了。
理論上妳可以以普通教師身分介聘,
但總覺得這個漏洞會被補起來,因為妳其實是【專長科目教師】,
目前【加註英語專長教師】是另分一類來介聘,所以,早晚會被補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