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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閱讀協會今開記者會呼籲應在幼兒園階段就要開始教注音,且對弱勢、高風險幼兒有
積極性差別待遇。對此,教育部國教署組長武曉霞表示,現在的政策沒有規定幼兒園階段
不得學習注音,但在幼兒園教保服務實施準則及課綱中,明定幼兒園實施課程要以統整方
式進行,不能採分科方式實施,不能進行以精熟為目的的讀寫算教學。
「幼兒園的階段不是學會多少知識,而是生活能力的培養。」武曉霞說,幼兒園教學必須
以統整性學習為主,如果幼兒園有安排注音符號教學,必須透過跟音韻有關的學習活動跟
遊戲,增進幼兒對聲韻訊息的敏感度,強調從生活中體驗語文樂趣。
武曉霞說,幼兒的眼球、肌肉都還在發展當中,如果採取的是精熟的讀寫算,對於幼兒的
身心發展不恰當。
依據現行課綱及108課綱,把注音列為國小一年級第一學期的前10周的教學目標,但武曉霞
說明,教師要用綜合教學法教注音,並且考量學生不同的差異。此外,小學一、二年級的
學習階段,還是會以「全注音符號」輔助國語文教學,因此不用太擔心是否一定要在前10
周就學得很精熟。
針對偏鄉地區及弱勢幼兒的協助,武曉霞說,105年起,教育部有個委託案,由專案團隊研
發結合偏鄉及原住民地區、文化的注音符號學習教案及教學模式,讓幼兒結合生活、文化
特性,逐步掌握對於聲韻的辨識,以利小學階段學習的銜接。試辦成效如果不錯,也會研
議後續擴大推廣的可能。
武曉霞說,她認同偏遠地區的幼兒確實需要積極性的差別待遇,但絕對不是說提早讓幼兒
上國小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