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om2010 (tom2010)》之銘言:
: 各位老師您好 (借用我朋友帳號)
: 小弟是剛考上的國立高中職正式老師
: 我當了XX組長,我的處室被投訴國有財產遺失
: 國教署要我們全面清查,所有財產拍照回報
: 後來發現真的少了幾個東西,
: 我們所有處室的人努力地找,終於找到了
: 國教署要檢討失職人員,
: 因為我是保管人,校長要記我申誡
: 請問我要怎樣才能不被記申誡
: 被記申誡會怎樣
: 以後我還能考校長嗎
: 我可以打行政訴訟告我們校長嗎
: 謝謝您
被記申誡,一定要申訴。
在申訴這段期間,
至少讓這一個學年度的考績維持甲等。
萬一申訴失敗, 請你參加明年的選務
工作, 可以用嘉獎或記功來抵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