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教總及所屬工會】108年4月17日教師法修正草案座談會
立法院教育委員會原訂4月15日審查行政院版教師法修正草案,但因為不少條文引發爭議
,全教總等陳情抗議後,教育部緊急提出再修正版本(限縮在不適任教師的處理),並在今
日辦理座談會,預定4月29日再排審。
全教總認為,面對極少數的不適任教師個案,應妥善處理,社會有高度的共識。然而本次
的修法可以說是「倒洗澡水,把嬰兒都倒掉了!」,不當擴大解聘的要件、違反法律明確
性原則、比例原則,捨棄一定程度的專業審查,是嚴重侵犯教師「專業自主」,走回「高
度行政管制」的老路。
其實,這幾年來對於極少數不適任教師個案的處理,全教總及全教會提出「教師專業審查
委員會」的主張,目的是為了協助學校調查以及有效的輔導,在符合正當法律程序前提下
,如輔導無成效則依照情節輕重給予必要的處分。
最重要的,教育部針對本次修法,從來都沒有提出「法規影響評估報告」及「客觀的數據
」,來支撐一直以來被濫用「師師相護」的謬論,並假設有一定數量的教師是不適任,所
以要加快處理,我們都清楚「不適任教師」有幾種的態樣,但教育部刻意僅提出101-105
「教學不力」被解聘的數據,換句話說,例如:性侵害、體罰、霸凌等,是沒有相關數據
及資料來分析處理上的困境,但教育部就主張所有的問題,肯定是師師相護所以惡修教師
法,這是我們所不能苟同的。
#拒絕惡修教師法
#處理疑似不適任教師應對症下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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