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關於性平會與教師法第十四條一問

作者: Ascene (Ascene)   2019-12-10 23:26:52
※ 引述《poemscout (哈哈)》之銘言:
: 各位老師大家好,
: 最近因為寫論文需要,
: 研究了一下法條,
: 有一些看不太懂的地方
: (應該說我怕自己誤讀),
: 想問問看版上是否有老師可以解惑。
: 1. 關於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九條:
: ......置委員五到二十一人,採任期制,校長為主任委員,其中女性委員應佔委員總數二
: 分之一以上,並得聘具性別平等意識之教師代表、職工代表、家長代表、學生代表及性別
: 平等教育相關領域之專家學者為委員。
: (1)這個意思是說,一間學校最低限度就是校長加四位老師(兩位或兩位以上女性),性平
五個人的話, 女性至少要3位(佔1/2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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