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拿竹掃帚打球卻刺破眼球 調皮學生及學校要賠200萬

作者: rtf120 (rtf)   2020-03-22 00:12:15
突然想到這件事,查一下判決書,發現二審已在108.09.18判決。
【前情提要】
屏東某國中A生在外掃區撿到一顆球,丟向B生,B生拿竹掃把揮擊。第
一次掃把頭就鬆脫飛出。當B生把掃把頭裝回時,A生再次丟球,B生急
忙揮棒,掃把頭再次飛出,擊傷A生左眼。A生告B生侵權損害賠償,告
學校要求國賠,理由是導師未盡責。
一審判決B生賠155萬,學校賠44萬。
【二審判決懶人包】裁判書 https://reurl.cc/j7qx4D
學校提出老師有提醒過掃具不能玩的證據(同學證稱),並說明導師當
天監考、掃地時間先繳考卷、回班上....沒辦法即時到外掃區;法官也
說沒有規定老師一定要在哪,且掃具本來就不是拿來揮擊的,沒有什麼
掃具老舊疏於保養更換的問題,所以國賠駁回,學校免賠。
另外B生與A生責任各半(一審B生責任70%),所以改判B生賠111萬。
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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