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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修畢中等教育學程之閩南語教學支援人員或代理教師,取得合格教師資格之最佳途徑!!
◆教育部核定本校辦理109年「中等學校語文領域本土語文閩南語文專長學士後教育學分班」-B班(報名期間9/14~9/25)
(一)依據教育部109年8月20日臺教師(二)字第1090121521號函辦理。
(二)招生對象:大學學歷以上,具有教育部認可之閩南語中級以上相關語言能力證明,並最近5年內曾於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從事本土語文(閩南語文)教學工作實際服務累計滿6學期且現職之本本土語文(閩南語文)教學支援工作人員或代理教師。
※最近5年之年資採計期間為104年8月1日至109年7月31日止。
※本專班招生對象之年資採計,除於中等學校實際從事閩南語文教學工作之年資外,得併計國民小學教育階段之同語文教學年資。
(三)上課期間:109年11月至111年8月,共分六階段上課。
(四)學分數:閩南語中等學校專門課程至少需修習40學分,教育專業課程需修習26學分。
(五)招生人數:40名。
(六)收費標準:每學分新台幣3,000元,雜費每階段新台幣3,000元,報名費1,000元。
(七)報名方式:即日起可先至本校網頁填寫 https://reurl.cc/k0Vd39 意願調查表,以利承辦人員協助先行確認資格是否符合。並將報名表及報名所需資料於109年09月14日(星期一)起至109年9月25日(星期五)前,掛號郵寄至「國立彰化師範大學進修學院閩南語文學士後教育學分班B班」(地址:500彰化市進德路1號進修學院)收,以掛號郵戳日期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八) 預計於10/20公告錄取名單,並以e-mail及簡訊通知錄取學員報到相關事宜。
(九) 本班缺課不可超過該科時數的1/3,本校得視實際狀況之需要調整授課時間及地點。
※ 其餘事宜請詳閱簡章,並公告於本校進修學院官網最新消息。http://cee.ncue.edu.tw/news_detail.php?sn=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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