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令
中華民國110年3月15日
臺教授國部字第1100016363B號
修正「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並自一百十一學年度,依照不同教育階段(
國民小學、國民中學及高級中等學校一年級起)逐年實施。
附修正「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
部 長 潘文忠
https://gazette.nat.gov.tw/EG_FileManager/eguploadpub/eg027046/ch05/type2/gov40/num8/Eg.htm
https://gazette.nat.gov.tw/EG_FileManager/eguploadpub/eg027046/ch05/type2/gov40/num8/Eg.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