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師好
有兩個問題想請教版上老師,是關於中輟生復學的規定
一.學生被通報為中輟生後,只要返回學校一節課就可以通報"復學"嗎?
即使只在處室裡待著或者最後一節下課前十分鐘回來也算嗎?
不知道有沒有法令規章明確規範"復學"的條件為何?
二.因為疫情關係,全台停課,教育部或各縣市教育局處是否有發函到各級學校
請各校"彈性"處理學生的缺曠? 函文內容提及到"只要學生上線點名就不算中輟"呢?
澄清一下:平日正常到校上課的學生,我能接受在這種緊急狀況下"彈性"處理缺曠
但平日裡的狀況一堆,又在疫情前已通報中輟的學生也適用嗎?
因為緊接著就是暑假空窗期,明知道該生出事的機率偏高
可是學校行政端又不願受理通報中輟,理由如上
我才想上來請教,先謝謝各位老師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