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育嬰留停期間校長告知復職需擔任行政

作者: FT6034 (耐心等待)   2022-10-16 02:42:34
國小育嬰留停兩年,
代表復職的時候原班級已經不在了(升三、五年級要重新編班)。
所以職務重新安排是合理的。
從其他描述來看,
貴校沒有輪調辦法,沒有職編積分制度,兼行政職是校內教師不想擔任的職位。
因此,
兩年沒有參加校務,被分配到挑剩的職缺,
算是不意外的結果。
另外,
即使有職編制度,通常留停期間的積分也會進入停滯期,
復職之後可能就被某些同事追過去了。
照顧小孩不一定比上班輕鬆,
但職場上就看職場表現、貢獻,
不會讓留停者,在留停期間可以與在職者享相同福利與權益。
這些犧牲,就當作為了小孩更好的成長與未來吧!
※ 引述《ylunjay (我愛夏天:))》之銘言:
: 各位先進好,
: 上一個學年開始請育嬰留停,預計請兩年,
: 因此在上個學期末就告知校長、人事及教務主任會續請,
: 也辦好了續請的行政流程。
: 但在我繳交完資料,到校長室跟校長知會後,
: 校長卻告知我,
: 因為我請了兩年,所以回來就需要回鍋當行政。
: (以前當了好多年行政,好不容易可以當導師,請假當下職務是導師)
: 當下有點晴天霹靂,覺得好像被懲罰。
: 明明請假是自身權益(因為無後援)
: 卻好像只能吞下去。
: 想知道校長這樣是違法的嗎?
: 以下為《教育人員留職停薪辦法》第八條
: https://i.imgur.com/Dk5tkSY.jpg
: 認真覺得生育遇到的挫折比想像中多很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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