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自由
2.記者署名:
鄭淑婷
3.完整新聞標題:
高中女老師屢遭學生攻擊成傷!桃園市教師會籲正視校園暴力
4.完整新聞內文:
https://img.ltn.com.tw/Upload/news/600/2023/10/16/4459760_1_1.jpg
桃園市有高中女老師屢遭學生暴力相向,傷痕累累。(記者鄭淑婷翻攝)
桃園市校園屢傳暴力事件,桃園市教師會暨桃園市各級學校產業工會近日已接到4、5起通
報,有老師多次遭學生攻擊受傷,家長卻不願配合帶回管教,該名老師至今仍壟罩在暴力
陰影之下,桃園市教師會籲桃市府正視校園暴力,別讓老師淪為「肉盾」,並籲中央補充
法的不足,強制監護人配合介入管教。
據悉,這4、5起校園暴力事件主要發生在國、高中校園,包括老師多次遭學生攻擊成傷,
甚至有學生持原子筆攻擊老師或是同學攻擊同學等,其中,1名身形瘦弱的高中女老師多
次面臨學生暴力對待,拉扯、對峙過程造成手部傷痕累累,連班上學生也被該名學生拳腳
威脅。
教師會表示,發生暴力事件之後,校方窮盡「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
」第22條規定的輔導管理辦法,並在無效後依該注意事項規範的特殊輔導管教措施,請警
察到校、救護車送醫,並請家長帶回自行管教2天等,由於該注意事項對家長不具強制性
,在家長不願配合之下,施暴學生仍持續到校,至今學校師生仍壟罩在暴力陰影。
教師會表示,教育人員在教學現場雖被期待有教無類,但面對有暴力傾向的學生或家長時
,往往得承擔不可預期的人身安全風險,輕則挫傷擦傷、重則有重殘風險,籲桃市府正視
校園暴力,面對持續性的攻擊事件應有更具體作為,成為教育人員的後盾,包括補足學校
所需人力與物力,當教育人員為防止學生自傷或傷人事件而受傷時,應比照「公務人員保
障法」給予慰問、補償和休養,若教育人員為防止學生自傷或傷人,不得不做出強制行為
,因此衍生後續遭監護權人訴訟威脅,也應依照「教師因公涉訟辦法」給予教育人員司法
訴訟上的後援。
此外,呼籲中央應補法之不足,現行輔導管教的困境在於,當面對具有長期傷人紀錄的學
生,學校除了持續提供正向輔導外,並無其他積極方式可維護校園師生安全,注意事項雖
有明載帶回管教、移送少年輔導單位、規劃參加高關懷課程、移送警察或司法機關等方式
,實務上還須監護權人配合,不配合也不會有任何罰則,導致學校就算完備程序,對監護
權人仍毫無拘束力。
教師會舉例,多年前桃園某國中曾發生家長持電擊棒攻擊事件,就是因現行輔導管教措施
無法有效阻止有暴力傾向的學生,導致被攻擊學生的家長動用私刑報復;教師會強調,親
師合作是輔導管教的重要環節,不能冀望學校以正向輔導解決一切學生異常行為,卻忽略
家庭教育的配合,否則校園暴力最終往往走向師生互告、生生互告、家長間互告做為句點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4459760
6.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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