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如果學生也知道這樣的規定,在早上就故意弄到被早上的老師罰了二小時,下午的老
師怎麼辦?轉送他班學校的措施是只要跟願意的老師達成共識就好嗎?但轉送如果不同科
目可以嗎?如果一次性轉送好幾個可以嗎?像是好幾個吵鬧
※ 引述《katherinee (蝴蝶效應)》之銘言:
: 1.媒體: 中時新聞網
: 2.記者: 李侑珊
: 3.完整標題: 李侑珊
: 4.網址:
: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40412001795-260405?ctrack=pc_main
_r
: 5.內文:
: 為提供全國國中小各學校一致性的獎懲標準,教育部近日在行政院公報資訊網預告《國
民
: 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獎懲準則草案》,明定教師得採取16種管教措施,不得有差別待遇
,
: 包括可要求學生打掃環境、靜坐或站立反省,但每次不得超過1堂課,每日累計不得超
過2
: 小時,或在教學場所可暫時讓學生與其他同學保持適當距離,並以2堂課為限,或可暫
時
: 轉送其他班級學習。若要求學生寫口頭或書面道歉,則不得違反學生本意。
: 根據教育部預告內容,教師基於導引學生發展考量,衡酌學生身心狀況後,得採取16種
管
: 教措施,包括:正向管教措施、口頭糾正、在教室內適當調整座位、要求口頭道歉或書
面
: 自省、通知法定代理人或實際照顧者協請處理、要求完成未完成作業或工作或適當增加
作
: 業或工作。
: 依照預告內容,管教措施還包括:要求課餘從事打掃環境、限制參加正式課程以外之學
校
: 活動、要求靜坐反省,也可要求站立反省,但每次不得超過1堂課,每日累計不得超過2
小
: 時。或可要求在教學場所,暫時讓學生與其他同學保持適當距離,並以2堂課為限。或
經
: 其他教師同意,在行為當日,暫時轉送其他班級學習。
: 教育部提醒教師,管教過程中,可要求學生以口頭或書面方式反省個人作為,但不得強
迫
: 學生違背本意,而為口頭或書面道歉,維護學生人性尊嚴並促進其人格發展。若要求學
生
: 回復環境清潔、完成作業與工作等,則要注意給予適當的休息時間。
: 國教行動聯盟理事長王瀚陽認為,教育部預告《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獎懲準則草案
》
: ,是一個比較好的考量,主要是因為在教育現場,老師對學生行使管教權時,並沒有明
確
: 告知老師什麼樣的規範是可行的,甚至對於罰站、靜坐反省等等,是否能作為處罰的作
法
: ,都有著不同的認知,因此教育部的這項作法,如正式上線,能避免老師的管教權被限
縮
: 。
: 6.心得
: 教育部可以聆聽教育現場的聲音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