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imgur.com/a/lB3w326
這是新聞中提到的考核辦法修訂諮詢會公文。
其中我想說的是列席者國教署視察葉靜君。
她原本念護理,後來考公職變成人事主任,
在當人事主任時,大概是急著想升官,手段粗糙地違法解聘兩個老師升任視察。
手段包含在老師請假期限還沒到時就記曠職,不准老師請假;
人事主任在教評會的角色是法規諮詢,但是她卻儼然主導,整個解聘教評會好幾個小時,
80%以上都是她在講話,嚴重越權。自從第一個老師成為她刀下冤魂,歷經重重官司,
有了法院經驗後,第二條刀下冤魂的法庭上,她就騙說因為怕寒蟬效應,
所以教評會沒有錄音(教評會都有成員看到錄音了,但不敢作證),
深怕法院從錄音當中發現上述問題;
教評會成員有人不願意投解聘票,她就叫大家重複投票直到通過解聘為止。
開會前威脅教評會成員"開完會前一個都不准離開"。
開會前欺負當事人不闇法條,騙說不用在會前給當事人相關輔導調查資料
(早知道這麼陰險就應該帶錄音筆去錄),在法庭上卻說當事人又沒有書面申請...
她早就和國教署不適任圈熟稔至極,明明一開始流程漏洞百出,
國教署就會教學校一直修資料直到沒問題,在老師申訴階段早早知道解聘必過,
重複投票這種毫無法治觀念的作法也是國教署指示的;
我看過他在法庭上的證詞,只能說不要臉的人才能當官。
其中一個老師經過五年黑暗,終於勝訴了,但是她卻沒有因此被撤官,現在還到處研習
講述如何處理不適任教師,真不知研習中的案例是不是那兩條冤魂。
我就不知道她為什麼那麼仇師,也不難想像這樣的人被國教署重用,
難怪會訂出一堆防師如防賊的仇師法條了。
名為諮詢會議,老師的意見有用嗎?
我只希望自己小孩長大以後還有機會遇到好老師,這也是為什麼我現在還在努力當個
好老師。
你問為什麼區區一個人事那麼輕易就能搞死無辜老師,只能說她所在的學校
剛好遇到昏庸的校長、地頭蛇主任(該校某科10年內連續解聘3個人...),
形成金三角。
平常一定要多讀法條,保護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