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版商業間諜法難產 李焜耀心中的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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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曾當面向馬總統建言
面板大廠友達離職高階主管涉嫌盜用及外洩友達營業秘密,包括AMOLED等國科會列管的先
進關鍵技術,予大陸競爭廠商華星光電。友達董事長李焜耀去年與馬英九總統與竹科廠商
座談時就提出建言,包括聯發科、康寧也積極臨時提案,建議參照美國制訂「商業間諜法
」,以保護企業營業秘密。
友達傳出高階研發主管盜用及外洩公司營業秘密予競爭廠商,包括AMOLED等相關面板先進
關鍵技術,予大陸競爭廠商華星光電,調查局據報後,日前趁兩人返台進行搜索約談,依
涉違反刑法「利用電腦設備洩漏工商秘密」等罪嫌將兩人逮捕,但兩人否認犯行,移送新
竹地檢署複訊後飭回。
對此,友達發表聲明指出,感謝司法檢調單位對保護產業營業秘密的重視,全力配合調查
並提供一切必要協助。
李焜耀日前也指出,面對洩漏商業機密等罪行,台灣現行法令僅能以背信、侵占、妨害秘
密罪輕判,建議參照美國「商業間諜法」,修正相關刑法與通信監察法,保護企業營業秘
密。而目前包括友達、康寧、聯發科等許多國內大廠也都積極促進「商業間諜法」,相關
法案仍在行政院會推動當中,尚未進入立法院。
法人表示,陸面板廠積極拓展營運,兩岸面板廠持續競爭關係,目前來看,雖相關技術已
洩漏出去,但友達此一提告動作仍有其必要性,除保護研發技術外,也有示警、殺雞儆猴
的作用。
專家指出,台灣要有效嚇阻這類型的犯罪行為,可參考美國的「商業間諜法」,其對洩漏
相關技術等犯罪行為,有更強的制裁力,以防止台灣新技術、人才的流失,拖累產業競爭
力表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