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deo2000 (800IM)
2012-12-24 13:02:43※ 引述《BTmail (買一起專用信箱帳號)》之銘言:
: 本人已同意一切遵循現行法律,並確知文責自負。
: ◎工作時間:
: → w1-w5 0900-1800 皆可排班,每週需滿24小時,亦可上滿40小時
: ps 雖說不可能,但非不得已需加班的話,會照勞基法規定給付加班費
奇怪,那為什麼投履歷之後,來信卻問說能不能每周至少上班28小時?
外商邏輯 24=28 ?
對了,提醒一下,他們在此忘記寫「求職者須註明性別」,否則信件中還會再問喔!
作者:
sawang (Keinohrhasen)
2012-02-24 13:46:00感謝分享
作者:
wondtty (好冷)
2012-02-24 13:52:00美商才不在乎性別,可能是台灣的規定啦
作者:
wondtty (好冷)
2012-02-24 13:53:00台灣人刻苦耐勞,差4小時不會計較的啦…
應該是單純要知道性別這個資料 而不是拿來當篩選依據
作者: wnlee (攻擊性的小宇宙) 2012-02-24 21:52:00
要找年輕妹 這樣上班心情才會好。 會不會太明顯了。
作者:
deo2000 (800IM)
2012-02-24 23:31:00個人以為,應該是找個幫正職減少工時的人,讓正職早點下班出
作者:
deo2000 (800IM)
2012-02-24 23:33:00去把妹,會焊接會lay電路的妹也能讓心情變好!? 真是夠了
作者:
rockwho (FFForder)
2012-02-25 02:03:00當人妖阿~ 錄取率女>>>>>>>>>>>>>>>>男